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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清退冒名大学生

1998-12-07 来源:光明日报 杨荣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山西省招办明文规定:高校新生入学时,录取高校要通过相片、体验、试卷笔迹核对、会考证审核等方式,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查,发现不合格者和冒名顶替者,要坚决清退,并依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、法律责任。山西医科大学认真执行省招办的这一规定,近日对今年入学的大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了审查,结果发现,全校近500名新生中,有4人由他人代考,有1人冒他人之名上学。省招办在坚决支持该校清退这5名假大学生的同时,专门发文,要求有关部门对这5名假大学生所在县的有关人员进行查处,并视情节追究其行政、法律责任。目前,5名冒名大学生已被清退,有关责任人正在查处。

山西省招办认为,高考是国家选拔、培养人才的重要手段,能否公平、公正地对待每一位考生,直接关系到能否把最优秀的中学生选送到高校。因而从1992年起,他们就指定专人研究国家的招生政策,总结各省市招生工作的经验教训,并在反复征求各地招生人员意见的基础上,于1995年制定了一套从报名到编排考场、考试、评卷、录取、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在内的高考制度。据悉,近四年来,该省清退不合格大学生和冒名大学生近百名,严肃了高考纪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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